华春率先签订三项合同 劳资关系和谐的标杆

    6月15日上午,对于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全员来说,是个神圣的日子,在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前夕,在全社会着力构建和谐、改善民生的关键时刻,作为高新区(新市区)签订三项集体合同的重点示范企业新疆华春投资集团集体协商签约专项职代会暨现场会,在高新区管委会5楼多功能厅隆重举行!自治区总工会、乌鲁木齐市总工会和高新区(新市区)区委领导出席会议,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内各主要企业派代表前来观摩,共同见证了受华春投资集团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企业方代表周跃江先生和职工方的代表华春投资集团工会主席高青同志,签订“三项合同”即《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新疆华春投资集团三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得到了自治区总工会、乌鲁木齐市总工会、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和高新区(新市区)总工会等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王国民、乌鲁木齐市总工会副主席张明、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卡地尔•吐尔洪和高新区(新市区)总工会书记韩建新,在会上都做了重要讲话,对于华春投资集团率先规范的签订三项集体合同的示范作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一、首先肯定了华春投资集团是新疆民营企业的典范,是企业劳资和谐的一座标杆。是高新区(新市区)今年首家平等协商签订“三项集体合同”的企业,为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为民营企业带了个好头。
    二、指出今天举办的新疆华春投资集团集体协商签约专项职代会暨现场会,意义深远。要求其他企业要学习、借鉴华春投资集团的先进经验,迅速启动三项合同的集体协商,推动高新区(新市区)企业三项合同的签订工作,促进企业乃至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同时,还就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更多成果等,对华春投资集团企业和华春工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期待着华春投资集团为新疆的经济发展再立新功!
    在大会上,周跃江先生代表企业方讲了话,张新丽同志代表华春员工发表了感言。
    华春投资集团对于这次三项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已经通过企业的网站、内部宣传栏等,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今后还将每年对三项合同做专项报告。
    华春企业和华春工会将不辜负上级领导的期望和华春全员的重托,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员工的企业主人翁意识,调动员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竭尽全力为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经营的良好秩序、为构建企业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赢,为促进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会会场

 

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的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

 

华春劳资双方的代表签订三项集体合同

 

签约

 

华春职工代表及兄弟企业的代表

 

华春职工代表张新丽同志接受采访

 

华春企业方代表周跃江先生接受记者采访

 

华春职工方代表高青同志回答记者问

 

高新区(新市区)总工会书记韩建新接受记者采访

 

上级领导与华春劳资双方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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