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逼近200亿元大关

    作为全国开展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区,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近一年来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截至目前,全区跨境人民币结算已逼近200亿元大关。  
  8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自去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至今年7月末,新疆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总量已达199.81亿元。其中,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188.7亿元,人民币直接投资及其他资本项下累计完成跨境人民币结算11.1亿元。仅今年1月至7月,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就达153.87亿元,是2010年全年业务量的3.4倍,业务量在全国八个边境省区中排名第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在贸易的合同签订、清关及款项结算等环节中完全使用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的跨境贸易结算方式。重启汇改,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有效减少货币错配,实现当地货币收入和支出项目的自然对冲,通过人民币结算,节省了汇兑成本,同时也节省了企业外币衍生品交易费用。 
  新疆一些进出口企业均表示,随着新疆境外结算覆盖区域不断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迅速扩展,在便利贸易的同时,降低了企业汇率成本,帮助企业规避了货币风险,提升了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对外贸企业在国外签订的合同、汇率损失的防范将起到比较大的作用,极大鼓励了企业在中亚市场投资的信心,今后人民币跨境业务的需求将保持旺盛。 
  凭借地缘优势,新疆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边贸省区,新疆外贸以超常规速度发展,外贸额从10亿美元到50亿美元,用了10年;从50亿美元至100亿美元,用了3年;从100亿美元增至200亿美元,只用了1年时间。2010年新疆外贸进出口额实现171.28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2.8%。 
  目前,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境外服务区域已拓展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香港、格鲁吉亚、澳大利亚、伊朗、巴基斯坦、开曼群岛、英国、俄罗斯、新加坡、土耳其、日本、奥地利、瑞士、乌兹别克斯坦等18个国家和地区。

   

需求仍在进一步扩大  

  目前,新疆已有超过15家银行具备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资格,跨境人民币产品种类包括信用证、托收、电汇、保函等多种形式,结算方式涵盖代理行、清算行和NRA账户等多种模式。 
  随着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封关运营,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开幕在即,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会更加紧密,凭借新疆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区这一优势,人民币在周边国家贸易中使用会越来越多,特别是在旅购、对外援助、涉外采购、跨境投资等方面,将会有更多的企业愿意选择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一旦新疆外贸企业都可以按出口试点企业政策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进一步扩大对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需求。 
  新疆周边国家客商为规避税费,多携带现钞采购货物,导致新疆出口企业美元现钞结算量较大,约占新疆收汇总额的50%。但目前国内政策限制了人民币现钞结算,限制了人民币现钞的跨境流动,使企业只能被动接受美元现钞结算,企业通过跨境人民币结算手段拓展对外贸易的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一旦适当放宽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限制,允许新疆试行人民币现钞与外币现钞出入境一样的管理政策,允许人民币现钞结算的出口享受退税政策,支持人民币现钞的跨境使用,将会有更多的外贸企业选择使用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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