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垦戍边历史

    屯垦戍边是历代政府治理新疆的重要国策。我国政府在新疆组织屯垦,从公元前205年开抬,至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西汉、东汉、曹魏、西晋、前凉、前秦、后凉、西凉、北凉、北魏、高昌国、隋朝、唐朝、元朝、清朝、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17个政府,先后在新疆组织各族军民,进行大规模的屯垦戍边活动。
    西汉在新疆的屯垦,从公元前105年开始,到公元8年结束,经历113年。主要分布在轮台(今轮台县东南20千米的柯尤克沁古城)、渠犁(今库尔勒西南60多千米的30团南)、焉耆(今焉耆县南)、龟兹(今库车县东皮朗古城遗址)、楼兰(今若羌县罗布泊西北岸)、伊循(今若羌县东北79千米的米兰)、交河(今吐鲁番市西10千米的亚尔乡)、高昌(今吐鲁番市东南45千米的高昌故城遗址)、眩雷(今伊犁河谷中)、赤谷(今中亚吉尔吉斯斯坦的伊塞克湖东南的伊什提克)、姑墨(今阿克苏市附近)、北胥鞬(今莎车县内)。
    西汉在新疆屯田,最高的管理机构是西域都护府,下有戊巳校尉、各地驻军校尉、屯长分级管理。屯军2万多人,屯垦约50万亩。每个屯兵平均种地20亩,屯兵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由国家供给,劳动产品全属官府。
    东汉在新疆的屯垦,从公元73年开始,到220年结束,断续屯田147年。主要分布在伊吾(今哈密市西60多千米的四堡村)、柳中(今都善县西南40多千米的鲁克沁乡)、高昌、金满(今吉木萨尔县北12千米的北庭古城遗址)、楼兰、疏勒(今喀什市东北汗诺依古城遗址)、于阗(今和田市东北阿斯克比尔古城遗址)、精绝(今民丰县北150千米尼雅古城遗址)8地。东汉在新疆屯田的组织管理,前期设有西域都护和戊巳校尉,后期设有西域长史和屯田司马。以军屯为主,有少量犯屯。规模小,人数少,屯军约5000人,垦地约10万亩。
    魏晋在新疆的屯田,从222年开始,到316年结束,经历94年。主要分布在楼兰、高昌、尼雅等地,楼兰是最大的屯垦基地。其时,内地长期割据混战,中央政府无力大规模经营西域,西域屯军约2000人,垦地只4万多亩。管理屯田的机构,主要有西域长史、戊已校尉和营部督将。种类以军屯为主,其次有犯屯。317-376年,前凉政府在楼兰、海头(在罗布泊西南)和高昌办有屯田。 376-640年,前秦、后凉、西凉、北凉和高昌国,相继在高昌屯田,军屯和民屯并举,有屯军几千人,屯民几千户。445-470年,北魏政府派万度归率军,在鄯善(今若羌县城附近)、焉耆屯田,设有西戎校尉府、军镇、都使、子使和戊主管理屯垦。
    608---618年,隋炀帝为了统一新疆,派军到伊吾(今哈密市)、鄯善、且末(今且末县西南)屯田,由驻军长官、都使、子使管理屯田事务。以军屯为主,其次有犯屯。屯军约3000人,屯犯有数百人。每兵种地20亩,共有屯田6万多亩。
    唐朝在新疆的屯田,从630年开始,到791年结束,经历161年。主要有11大垦区。在北疆地区,有伊吾、庭州(今吉木萨尔县城北12千米的北庭古城遗址)、轮台(今乌鲁木齐市南郊15千米的乌拉泊古城遗址)、清海(今石河子市西15千米的乌拉乌苏乡)四地;在南疆地区,有西州(今吐鲁番市东南45千米的高昌故城遗址)、焉耆、乌垒(今轮台县东61千米的策大雅乡)、龟兹、疏勒、于阗6地;在中亚有碎叶(今哈萨克斯坦的托克马克)1地。
    除上述驻军千人至万人的军镇屯田外,在新疆的25个守提城(驻军300人的边疆军事检查机构)、各烽戍(驻军几人至几十人的边防哨所)、各州县,还有很多小规模的屯田。
    唐朝在新疆的屯田,由安西、北庭两大都护府统一领导,由节度使兼管,由支度营田使专管,但这两个职务一般都由都护兼任。都护府下属军镇屯田,由驻军长官兼管,由营使副使、营田判官、营田巡官主管;各都督府、州屯田,由都督、刺史兼管,由府州田曹主管。再下所属各屯,由屯主、屯副主管。以军屯为主,还有民屯和犯屯。每屯种地50顷,有兵500人左右,每兵平均种地10亩左右,实行供给制管理,产品全归官府。全疆屯军5万人,屯田50万亩。唐朝在新疆屯田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人数之多,时间之长,成效之显著,都超过了前代。
    1278-1298年,忽必烈派元朝军队到新疆屯田20年。主要分布在8个地区,即东疆的哈密力(今哈密市),北疆的别失八里(今吉术萨尔县城北的北庭古城遗址)、滕竭儿(今阜康市)、亦里黑(今伊宁附近),南疆的曲先(今库车县)、可失哈儿(今喀什市东北)、斡端(今和田市)、阁部(今且末县)。这些屯田都是在平定海都叛乱中产生的,也是在这次战败中结束的。元朝在新疆的屯田,由北庭都护府统一领导。军屯设宣慰司、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分级管理,民屯设总管府或营田司、提领所分级管理。以军屯为主,民屯为辅,有屯军2万多人,屯民3.7万户,垦地100多万亩。
    清朝时,新疆的屯垦空前发达。主要有26个垦区,东疆地区有巴里坤、哈密、吐鲁番3地,北疆地区有木垒、奇台、济木萨(今吉木萨尔县)、阜康、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县)、晶河(今精河县)、伊犁、塔尔巴哈台(今塔城)和阿尔泰(今阿勒泰市)13地,南疆地区有喀喇沙尔(今焉耆县)、新平(今尉犁县)、卡克里克(今若羌县)、库车、阿克苏、乌什、巴尔楚克(今巴楚县)、喀什噶尔(今喀什附近)、叶尔羌(今莎车县)、和田10地。
    1716年,康熙帝为了阻止准噶尔汗国军向东攻扰,供给前线清军急需的粮草,开始派军到哈密、巴里坤、木垒屯田。1755年,清政府统一新疆后,开始从内地调派大批军民,到新疆掀起大规模屯垦戍边的热潮,在天山南北、主要是在北疆地区大办各种屯田,其中伊犁和乌鲁术齐是两大屯垦中心。到1840年,新疆各种屯田共有屯丁11万多人,男女总人口近50万人,屯地近300万亩。
    1840---1850年,布彦泰、萨迎阿任伊犁将军,新疆掀起了第二次大规模屯垦的高潮,新垦荒地125万亩,其中南疆72万亩,北疆52万亩。1864年后,新疆爆发战乱,浩罕国的阿古柏和沙俄乘机侵占新疆绝大部分地区,新疆各种屯垦遭到大破坏。
    1878年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后,1884年建立新疆省,左宗棠、刘锦棠大力发展民屯,清朝在新疆的屯垦事业出现第三次高潮。    1884-1905年,全疆新垦荒地960万亩,乌鲁木齐变成新疆最大的屯垦基地和经济、政治中心。到1911年,新疆人口达到216.2万多人,耕地增到1055.47万亩。
   清朝在新疆屯垦,组织管理较严密,制度较完备,经营效益较好。各种屯田都由当地军政机构兼管,军屯和犯屯由各级军官兼管,民屯和回屯由各级政府地方官兼管。1864年前,伊犁将军是新疆最高的军政长官,兼管全疆各种屯田事务。其下分设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掌管各地军政事务,兼管各地屯田事务。各地兵屯,由同级军官兼管,分设有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军官。各地旗屯,由领队大臣、总管、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军官兼管。各地民屯,由陕甘总督、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县丞、巡检分别兼管。各地回屯,由阿奇木伯克、伊什罕伯克和下属专职伯克兼管。1884年建省后,新疆巡抚兼管全疆屯田。兵屯以营为主要建制,一营500人左右;以哨为基层单位,一哨90人左右,分别由营官、哨长、什长兼管。各地民屯,分别由道尹、知府、同知、知州、知县、县25分级兼管。各地屯田好坏,是评判各级军政官员政绩优劣、地位升降的主要依据之一。
    1912---1949年,新疆屯垦经历了两起两落的变化。杨增新统治时,新疆屯垦事业继续发展。1912---1918年,他组织各族军民,大规模开渠垦荒,发展民屯,使全疆耕地由1055.47万亩增加到1202.67万亩,新增耕地147.2万亩,在内地协饷完全断绝的情况下,基本上解决了新疆军民的衣食问题。1928---1933年,金树仁统治时,全疆大乱,战火连绵,新疆屯垦遭到大破坏。
    1933---1944年,盛世才统治时,前期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新疆屯垦事业获得空前未有的大发展。当时,执行了两个三年发展计划,建立了屯垦委员会,第一次在新疆创办了机械化农场,在全疆掀起了大办水利工程的高潮,迅速地扩大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在11年内,使新疆耕地从463万多亩增加到1680多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173万石。这是1949年前,新疆历史上耕地和粮食产量增长最快的时期。1944-1949年,国民党统治时,局势动荡,战火纷飞,汉民逃亡,土地荒芫,北疆屯垦遭到破坏,南疆屯垦陷入瘫痪,新疆屯垦再次衰落,粮棉产量减少过半。
    历代在新疆屯垦,说明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屯垦戍边是新疆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我国保卫和开发新疆的迫切需要,是中国政府在边疆多民族地区巩固统一的成功经验。它对巩固祖国统一,保卫西北边防,推动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团结,都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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