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春工会荣获“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

 

    日前,新疆华春投资集团工会被授予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总工会于3月24日特在全委会上为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华春集团副总裁兼工会主席高青参加了授牌仪式。自治区授予的这份荣誉,是对华春工会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华春集团的认可。
    华春集团工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注重企业文化的建设,构建了新型劳动关系,在自治区率先签订“三项合同”,是新疆民营企业的典范。华春集团工会通过主办《华春人》企业报、《华春视野》企业刊物和华春集团内网、外网和各子公司6个网站及企业微信平台,宣传推广企业核心文化理念和企业精神,传播优秀文化正能量。还与自治区政府参事室共同打造新疆国学网,着力宣传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华春集团被定为新疆的国学培训基地。华春集团工会以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企业一道,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事业,回馈社会。
    华春集团工会的典型事迹被定为培训全国工会干部的教材,获得诸多荣誉,被乌鲁木齐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被新疆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授予“自治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被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被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授予全国“讲理想、比贡献”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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