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2011.12.19报道: 新疆华春集团荣获“自治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2011年12月17日,在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新疆华春投资集团荣获“自治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会上,新疆华春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成功先生作为受表彰的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代表,向自治区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同行发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倡议,希望全区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同行遵守法律,依法与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职工各项待遇,形成健康稳定的劳动关系。新疆华春投资集团自成立之日起,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自觉以履行非公企业社会责任为己任,让员工成为公司的建设者、受益者和推动者。员工的薪酬高于五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同行业水平,对员工从奖励住房到组织旅游、从员工子女上学有教育基金到员工父母有养老基金等40多项福利形成制度化,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今年是民生建设年,新疆华春投资集团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抓手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率先签订三项集体合同,各主要企业前来学习观摩,国内近百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新疆华春投资集团的做法正发挥他的“酵母”作用迅速向社会推开,成为以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一座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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